集团公司喜获2019年度“省级精神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

发布时间 :2020-01-07

2020年1月6日上午,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《关于命名表彰2019年度省级文明单位、文明村镇、文明社区的决定》(鲁文明委〔2019〕12号),集团公司榜上有名,喜获2019年度“省级精神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。

今年以来,集团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创建工作,将创建工作纳入集团公司重要议事日程,成立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小组,主要领导亲自挂帅,研究部署创建任务,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,解放思想、实事求是、与时俱进、求真务实,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。

集团公司获得“省级精神文明单位”称号,是对集团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充分肯定。集团公司将以此殊荣为契机,继续强化精神文明建设,为全省“走在前列、全面开创”做出新贡献。